東莞信托·匯信-羅爾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2015年第一次受益人大會議案
根據《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東莞信托·匯信-羅爾1號集合資金信托合同》、《東莞信托·匯信-羅爾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說明書》等信托文件約定,現擬召開東莞信托·匯信-羅爾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015年第一次受益人大會,審議以下事項:
根據信托計劃說明書“第四條信托財產的運用4.3 止損設置:若信托單位凈值達到0.8元/份及以下時,本信托計劃將終止,除非獲得超過持有本信托計劃信托單位總份數的75%的受益人同意往下調整止損點”,現提出下移該項目止損線至0.7元/份。
本次受益人大會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受益人大會應當由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單位的受益人參加方可召開;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受益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為有效通過。
請予審議。